新北市電動自行車安全警語:鋰電池正確使用守則
-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為了提升全民防火防災意識,特別針對電動自行車的安全使用展開了宣導。
-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提醒市民,在使用鋰電池相關產品時必須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 若發生鋰電池相關火災事件,會產生化學反應並釋放大量能量及有毒氣體,請立即斷電並撥打 119 求助。
- 若鋰電池使用、充電或存放不當,將會引發火災或爆炸的風險。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為了提升全民防火防災意識,特別針對電動自行車的安全使用展開了宣導。隨著電動輔助自行車日益普及,鋰電池的正確使用與管理變得至關重要。若鋰電池使用、充電或存放不當,將會引發火災或爆炸的風險。因此,新北市政府消防局呼籲市民提高警覺,落實相關的安全防範措施。

根據交通部的規定,動力模式將車輛分為電動輔助自行車、微型電動二輪車與電動機車,並針對掛牌、駕照及安全帽配戴訂定明確罰則。統計數據顯示,自 110 年至 114 年期間,新北市共發生 242 起二輪車(含機車及自行車等)火災事件,其中涉及電動輔助自行車、微型電動二輪車與電動機車的火災共有 71 件,約佔總數的近三成(29.3%)。消防局局長陳崇岳表示,常見鋰電池起火原因及注意事項如下:
一、常見鋰電池起火原因 (一) 充電不當:「過度充電」是常見主因,當安全裝置失效時,長期充電會導致電池損壞、老化甚至起火。 (二) 外力損壞:電池遭受「掉落」、「碰撞」、「擠壓」或「穿刺」,可能引發內部結構受損或隔離膜熔毀,造成短路。 (三) 非法改裝:為了提升馬力或速度而擅自更改電池模組、控制模組或提高輸出功率,會大幅增加電路安全疑慮及自燃風險。 (四) 環境因素:「在高溫、陽光直射或潮濕環境下充電」,或「使用非原廠、未經認可的劣質充電設備」。

二、注意事項 (一) 應選購具備合格閃電標章的原廠車輛,務必使用原廠提供的專用充電設備與電池,切勿使用來路不明或未經認可的副廠產品。 (二) 避免過度充電:充電完成後應立即拔除插頭,避免過夜充電。建議電量維持在 20%~80%之間,可減緩電池老化。且避免使用轉接頭或延長線,因電動車充電電流較大,易導致電器走火。 (三) 定期檢查外觀:若發現電池外觀有膨脹、變形、異常高溫或異味,應立即停止使用並聯繫原廠檢修。 (四) 嚴禁私自改裝:不應拆解電池或改裝車輛,避免破壞原有的安全電路設計。 (五) 合適的充電環境:充電場所應保持通風乾燥,遠離可燃物及火源,且避免在陽光直射或高溫設施旁充電。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提醒市民,在使用鋰電池相關產品時必須落實安全防範措施。若發生鋰電池相關火災事件,會產生化學反應並釋放大量能量及有毒氣體,請立即斷電並撥打 119 求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