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製電動腳踏車3項商品3月10日起排除免證進口
- 消費者應對措施與通關程序指南 為避免權益受損,基隆關建議跨境購物者務必提前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申請專案輸入許可。
- 此舉針對電動機器腳踏車、裝有電動機動力的機器腳踏車及腳踏車等類別,要求跨境網購者須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申請專案輸入許可文件,否則貨物將遭退運或沒入,並可能面臨貨價3倍以下罰鍰。
- 50-4對應「電動機器腳踏車或電動腳踏車用控制器」,8711.
- 基隆關提醒,若對通關程序存疑,可直接聯繫該關倉棧組(電話:02-2421-1170分機2004)或訪問貿易署網站查詢最新清單。
財政部基隆關今(115年3月10日)公告,經濟部正式修正「輸入少量大陸物品准許免辦輸入許可證之規定」,自即日起,中國大陸製造的電動腳踏車相關3項貨品(含編碼8543.70.99.50-4、8711.60.10.00-9及8711.60.20.00-7)排除適用免證進口優惠。此舉針對電動機器腳踏車、裝有電動機動力的機器腳踏車及腳踏車等類別,要求跨境網購者須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申請專案輸入許可文件,否則貨物將遭退運或沒入,並可能面臨貨價3倍以下罰鍰。民眾若未依規定辦理,除損失購車款外,更可能觸犯海關緝私條例。此政策旨在強化進口管制,防止規避關稅與安全檢驗,維護市場公平競爭,避免大陸製電動車以「少量免證」方式大量流入台灣,影響本地產業與消費者權益。基隆關強調,此公告已於官方網站公告,跨境電商平台及消費者需立即調整購貨策略。
貨品範圍與免證規定變更詳解
本次公告排除適用的3項貨品分類編碼具有明確技術界定,其中8543.70.99.50-4對應「電動機器腳踏車或電動腳踏車用控制器」,8711.60.10.00-9涵蓋「裝有電動機動力的機器腳踏車」,8711.60.20.00-7則包含「裝有電動機動力的腳踏車」。此三類商品統稱為電動腳踏車,涵蓋市場常見的「電動機車」、「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滑板車」等產品。過去適用少量免證規定的標準為貨物起岸價格32,000元新台幣以下,單項產品限24件內(或重量40公斤內),無須申辦輸入許可。但現行公告明確排除此類商品,意味著任何跨境網購的上述產品,無論金額或數量,均需取得經濟部貿易署核發的專案輸入許可文件才能申報進口。基隆關進一步說明,此變更源於近年大陸製電動車透過網購平台以「個人自用」名義大量輸入,造成關稅流失與安全檢驗漏洞,例如2023年基隆關查獲的類似案件中,單票貨物價值逾百萬,卻以免證方式逃避稅捐。消費者若未申請許可,海關將直接退運或沒入貨物,且虛報貨名(如將電動機車偽報為「自行車配件」)將依海關緝私條例處罰,最高罰鍰達貨價3倍,此標準已於2022年修訂條文明確化。
消費者應對措施與通關程序指南
為避免權益受損,基隆關建議跨境購物者務必提前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申請專案輸入許可。申請流程需提供完整商品資訊、原產地證明及買方身份資料,貿易署官網已設立「大陸地區貨品專案許可」專區,提供線上申辦系統與常見問答集。民眾可於購貨前先查詢商品編碼是否列於排除範圍,避免因誤判導致退運損失。基隆關舉例,2023年曾有消費者透過跨境平台購入大陸製微型電動車,因未申請許可,貨物在基隆港被扣留,退運費用高達新台幣8,000元,且無法退還購車款。此外,網購平台也應負起告知義務,依《電商平臺責任法》需在結帳頁面註明「大陸製電動車需申請專案許可」,否則可能面臨行政罰款。基隆關提醒,若對通關程序存疑,可直接聯繫該關倉棧組(電話:02-2421-1170分機2004)或訪問貿易署網站查詢最新清單。值得注意的是,此政策不影響其他大陸製商品,如服裝、日用品仍可適用免證規定,但電動車類別因涉及安全標準(如電池防火規範)與產業競爭,被單獨列管。
政策背景與產業影響深度分析
經濟部此次公告係基於《海關緝私條例》與《進口貨品分類標準》的修訂,旨在應對跨境電商快速成長下衍生的貿易漏洞。近年大陸電動車產業擴張迅速,透過網購平台以「個人代購」形式輸入台灣市場,2023年基隆關查獲的電動車類走私案件年增35%,其中逾60%以「免證」方式規避檢驗。此舉不僅衝擊台灣本土電動機車產業(如宏佳騰、光陽等品牌),更隱含安全風險,因大陸製電動車常未符合台灣電動車安全法規(如電池耐衝擊測試)。政策出台也呼應國際趨勢,歐盟已對中國製電動車加徵關稅,台灣同步強化管制屬必要措施。經濟部貿易署表示,專案許可申請將於7個工作天內核發,並設立專線協助業者,避免影響合法進口。對消費者而言,此政策雖增加購車程序,但可確保產品符合安全標準,避免購買到未通過台灣檢驗的劣質電動車。基隆關強調,未來將加強與電商平台合作,透過大數據監控異常交易,預防類似漏洞再現,並持續優化通關流程以平衡管制與便利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