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子酒後騎單車搖晃 酒測值1 24mg/L遭警查獲
- 警方也特別提醒,近年來高雄市政府積極推廣單車通勤,但用路人必須建立正確的交通安全觀念。
- 事實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2項明確規定,騎乘腳踏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或其他慢車之人,不得在道路上酒駕。
- 湖內分局統計,近一年來轄內已查獲超過20件慢車酒駕案件,顯示此問題並非個案。
- 慢車酒駕同樣違法 罰則不可輕忽 許多民眾存在錯誤觀念,認為只有駕駛汽車、機車等動力交通工具才會構成酒駕,騎腳踏自行車不會被罰。
高雄市湖內區一名46歲呂姓男子於26日下午1時許,騎乘腳踏自行車行經建國街巷弄時,因車身左搖右晃、行進軌跡不穩,引起巡邏員警注意。經攔查實施酒測,結果竟高達1.24mg/L,超過慢車酒駕法定標準0.15mg/L達8倍之多,屬於重度酒醉狀態。呂男向警方表示,前一晚在家飲酒後已充分休息,以為「睡一晚酒就退了」,未料體內酒精濃度仍遠超標準,當場遭湖內分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並禁止繼續騎乘。所幸員警及時發現,未釀成交通事故。
巡邏員警眼尖察覺 單車騎士行跡可疑
湖內分局湖內派出所副所長劉明芳與警員林巧恬當日執行例行巡邏勤務,行經湖內區建國街一處巷弄時,遠遠便發現一名中年男子騎著腳踏自行車,車頭不斷左右搖擺,行進路線呈現明顯的S型彎曲。這種不穩定的騎乘方式立即引起警方警覺,研判該騎士可能處於酒後或其他不適狀態,遂決定上前進行盤查。
當員警靠近呂男時,尚未開口便聞到一股濃厚的酒精氣味撲鼻而來。呂男停車後試圖與警方對話,但言語略顯含糊,肢體動作也稍顯遲緩。警方依據多年執勤經驗,當下判斷其極有可能為酒後騎乘,立即取出酒測器進行呼氣檢測。第一次吹氣後,儀器顯示的數值讓在場員警都大為驚訝,為求謹慎,警方請呂男稍作休息後再次檢測,但兩次結果均落在1.24mg/L左右,確認無誤。
這個數值不僅遠超法定標準,更已達到刑法公共危險罪中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的標準(0.25mg/L),雖然腳踏自行車非屬動力交通工具,但如此高的酒精濃度顯示呂男處於嚴重醉酒狀態。警方隨即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2項規定,對其開出罰單,並基於安全考量禁止其繼續騎乘。
自認酒精已退 一夜睡眠難解酒意
經警方詢問,呂男坦承前一晚在家中獨自小酌,飲用了數瓶啤酒與些許烈酒,直到深夜才就寢。他自認為已經睡了超過8小時,「頭腦感覺還算清醒」,因此認定體內酒精應該已經代謝完畢,不會影響騎車,這才放心地騎著腳踏車出門辦事。
「我以為睡一晚就沒事了,真的不知道還這麼醉。」呂男得知酒測結果後,滿臉不可置信,不斷向警方解釋自己並無惡意,只是對酒精代謝速度存在嚴重誤解。他強調騎乘的是腳踏車而非機車或汽車,應該不會有太大危險,但警方當場嚴正告知,即便是騎單車,在重度酒醉狀態下仍可能對自身及其他用路人造成嚴重威脅。
呂男家住湖內區保生路,平時以腳踏車作為短程代步工具,對於這次違規行為深感懊悔。警方在完成舉發程序後,考量其酒測值偏高,獨自返家途中可能發生意外,特別協助聯繫家人並護送其安全回到住處,展現執法之外的關懷。
重度酒醉狀態 反應遲鈍危險性高
呼氣酒測值1.24mg/L究竟代表什麼意義?根據醫學專業分析,這個數值已達到重度酒醉程度。一般人在酒精濃度達到0.5mg/L時就會出現明顯的興奮、多話、判斷力下降等症狀;超過1.0mg/L則會出現步伐不穩、反應遲鈍、言語不清、視力模糊等嚴重影響;而1.24mg/L的狀態下,平衡感受到極大影響,隨時可能失去重心跌倒。
醫師指出,在這種酒精濃度下騎乘任何交通工具都極度危險。腳踏自行車雖然速度較慢,但仍需良好的平衡感與即時反應能力來應對路面狀況。酒醉者可能無法及時反應閃避障礙物、行人或其他車輛,也無法穩定操控車頭方向,稍有不慎就可能摔車受傷,甚至衝入車道造成二次事故。
更值得關注的是,呂男騎車行經的建國街巷弄雖非主要幹道,但仍偶有汽機車通行,且路邊常有停放車輛,留給自行車的空間本就有限。在這種環境下,酒醉騎士的搖晃行進不僅危及自身,也可能迫使其他用路人緊急閃避而引發連鎖事故。警方表示,近年來因酒後騎單車導致的交通事故時有所聞,許多騎士輕忽了酒精對平衡感的影響,結果摔成重傷的案例屢見不鮮。
慢車酒駕同樣違法 罰則不可輕忽
許多民眾存在錯誤觀念,認為只有駕駛汽車、機車等動力交通工具才會構成酒駕,騎腳踏自行車不會被罰。事實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2項明確規定,騎乘腳踏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或其他慢車之人,不得在道路上酒駕。
根據該條例,慢車酒駕的法定標準為呼氣酒精濃度達0.15mg/L以上,一旦超標將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雖然罰金金額相較於汽機車酒駕動輒數萬元來得低,但這不代表法律對此行為寬容,而是反映腳踏自行車本身速度較慢、危險性相對較低的特性。然而,若酒醉騎單車造成交通事故,導致他人傷亡,仍可能涉及民事賠償甚至刑事責任。
警方強調,近年來為了推廣綠色運輸,騎單車人口大幅增加,但相關交通安全觀念卻未同步提升。許多民眾在聚餐飲酒後,因為「騎單車比較安全」的心態而選擇以腳踏車代步,殊不知這同樣是危險行為。湖內分局統計,近一年來轄內已查獲超過20件慢車酒駕案件,顯示此問題並非個案。
酒精代謝速度因人而異 民眾認知存在誤區
呂男「睡一晚就沒事」的想法,其實是許多民眾對酒精代謝的普遍迷思。醫學研究顯示,人體代謝酒精的速度因人而異,主要受到體重、性別、肝功能、飲酒習慣、是否空腹等因素影響。一般而言,健康成年人平均每小時只能代謝約0.1mg/L的酒精濃度。
以呂男的酒測值1.24mg/L反推,他前一晚的酒精攝取量相當可觀。即使經過8小時睡眠,體內仍殘留高濃度酒精。專家指出,若飲酒至深夜,即便睡滿8小時,隔日中午的酒精濃度仍可能超標。許多人誤以為「感覺清醒」就代表酒精已代謝完畢,但實際上酒精對中樞神經的影響可能持續更久,特別是對平衡感與判斷力的影響。
此外,睡眠雖然能讓身體休息,但並不會加速酒精代謝。酒精主要經由肝臟分解,這個生化過程需要時間,無法透過喝咖啡、洗冷水澡或運動流汗來加快。唯一有效的方式就是等待足夠的代謝時間。以一般情況估算,若飲酒達到1.5mg/L的狀態,至少需要15小時才能完全代謝至零。
警方呼籲切勿僥倖 安全才是回家唯一道路
湖內分局副所長劉明芳表示,這起案例再次凸顯民眾對酒後駕駛的危險認知仍顯不足,即便是騎乘看似無害的腳踏自行車,在酒精影響下同樣可能釀成悲劇。他呼籲,飲酒後應選擇搭乘計程車、使用代駕服務或請親友接送,切勿因為「距離近」「騎單車沒關係」等僥倖心態而冒險上路。
警方也特別提醒,近年來高雄市政府積極推廣單車通勤,但用路人必須建立正確的交通安全觀念。酒精對人體的影響是科學事實,不會因為交通工具的種類而改變。即使是騎單車,酒精同樣會影響平衡感、反應速度與判斷能力,一旦發生事故,受傷最重的往往是騎士本人。
湖內分局將持續加強取締慢車酒駕,特別是在餐飲店家周邊道路與社區巷弄,透過不定點巡邏與路檢,遏止僥倖心態。同時也將配合交通宣導活動,向民眾說明酒精代謝的正確知識,從源頭減少酒後上路行為。員警林巧恬補充,執法的目的不在於開罰,而是希望保護每一位用路人的安全,「看到呂男酒測值這麼高,我們真的嚇一跳,還好及時攔下來,不然後果不堪設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