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安修法納外送平台規範 重大職災最高罰450萬
- 修正重點涵蓋危險化學物質管理、高風險作業防護及外送平台責任歸屬,並同步預告「外送員權益保障三子法」草案,規範報酬計算、停權程序與職災補償等細節,預計6月底完成法製作業,全面提升產業安全水準與勞資權益平衡。
- 勞動部今(2024)年6月25日預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修正草案,明確將外送平台業者納入職安管理範圍,要求平台於外送員出勤前須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引採取安全措施,違者導致重大職災最高罰鍰450萬元(300萬元罰鍰可加重至1/2)。
- 外送平台納入職安規範 罰則與國際標準看齊 本次修法最大突破在於將外送平台業者列為職安責任主體,明確規範平台需於外送員出勤前提供安全指引,包括機車、自行車作業前的裝備檢查及路線評估。
- 此舉係配合《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7月21日施行,針對近年頻傳的外送員職災事故及權益爭議,透過制度性規範強化事前風險評估,避免事故發生後才處理。
勞動部今(2024)年6月25日預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修正草案,明確將外送平台業者納入職安管理範圍,要求平台於外送員出勤前須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引採取安全措施,違者導致重大職災最高罰鍰450萬元(300萬元罰鍰可加重至1/2)。此舉係配合《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7月21日施行,針對近年頻傳的外送員職災事故及權益爭議,透過制度性規範強化事前風險評估,避免事故發生後才處理。修正重點涵蓋危險化學物質管理、高風險作業防護及外送平台責任歸屬,並同步預告「外送員權益保障三子法」草案,規範報酬計算、停權程序與職災補償等細節,預計6月底完成法製作業,全面提升產業安全水準與勞資權益平衡。
外送平台納入職安規範 罰則與國際標準看齊
本次修法最大突破在於將外送平台業者列為職安責任主體,明確規範平台需於外送員出勤前提供安全指引,包括機車、自行車作業前的裝備檢查及路線評估。勞動部指出,近年國內發生多起工廠化學品事故(如有機過氧化物火災)及國際硝酸銨爆炸事件,凸顯風險評估制度缺失;同時外送產業因平台管理鬆散,導致騎士頻傳車禍職災,去年外送員職災案件高達2,300件,其中78%涉及道路交通事故。修正草案要求雇主在墜落、倒塌等高風險作業前必須實施風險評估並通報勞動檢查機構,機械維修須制定危害防止計畫,更全面禁用堆高機載人作業,改用高空工作車。此舉參考歐盟《職業安全衛生指令》及新加坡平台責任框架,強化「預防優先」理念,避免台灣長期陷於「事故發生後才補救」的消極管理模式。勞動部強調,新規將透過緩衝期(6個月)協助平台調整系統,避免突兀上路影響產業運作。
三子法細化外送員權益 保障機制具體可操作
同步預告的「外送員權益保障三子法」草案,徹底解決過往平台單方面調降報酬、停權無據等爭議。《施行細則》明訂報酬計算以「分鐘」為單位(未滿30秒不計,30秒以上計1分鐘),並排除小費等非勞務對價給與;訂單資訊須揭露預估基本報酬及獎金明細,含行車路線、里程與完成時間,讓外送員可評估風險。針對停權爭議,草案規定平台必須公開停權事由及期間,且需符合「明確性、可歸責性、公平性」原則,錯誤停權須依公開補償措施賠償。更關鍵的是《終止契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服務滿1年發給0.5個月平均報酬,最高補6個月,且平台須於終止契約後60日內支付。勞動部舉例,過去外送員因系統誤判停權,常因缺乏救濟管道而損失數月收入,新法要求平台處理申訴案件不得逾21日,終止契約申訴則40日內完成,大幅縮短爭議處理時間。此外,草案明確禁止平台轉嫁「現金找零爭議」或限制外送員跨平台工作,保障其收入自由與工作選擇權。
產業轉型關鍵 職安與權益雙重提升
此次修法不僅是法規更新,更標誌外送產業從「零散管理」邁向「制度化治理」。勞動部指出,過去外送平台常以「承攬契約」規避雇主責任,導致職災保險覆蓋率僅65%,新法要求平台須為外送員繳納職災保險,並規範「連續3日未接單」停保的恢復程序,平台需6小時內完成重新加保,避免兼職者生計中斷。經濟部與交通部亦同步研訂《消費者定型化契約》及《外送合作契約範本》,強化消費端權益。學者分析,此舉將引導產業從「成本壓縮」轉向「安全投資」,例如平台可透過優化路線規劃降低事故率,反而提升配送效率。104人力銀行統計,2023年外送員平均月入約3.8萬元,但職災補償率僅42%,新法預期使補償率提升至70%以上。勞動部強調,修法目標是建立「共好」生態系,讓平台、外送員、消費者三方權利義務更透明,避免產業陷入「低薪低保障」惡性循環,為台灣數位經濟發展奠定安全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