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前溪自行車道施工安全隱患 竹市府要求中央工程即時改善交維措施
- 新竹市政府針對民眾反映頭前溪自行車道因中央經濟部水利署主導之「新竹海水淡化廠管線工程」施工封閉,導致自行車騎士被迫與大型車輛爭道、路面坑洞不平等安全隱患,於今(115年5月12日)緊急啟動處置。
- 市府緊急稽查釐清安全隱患根源 養護工程處今晨赴頭前溪自行車道現場勘查,確認施工單位未依規定設置臨時標誌與安全防護,造成兩大核心問題。
- 市府依法強制要求改善措施與法律依據 市府此次行動嚴格依《新竹市挖掘道路管理自治條例》第15條執行,該條例明確規定「施工單位應設置完整交通標誌、照明及防護設施」,違者可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 市府強調,未來將每季召開跨部會檢討會議,並參考日本「自転車道安全指標」(如設置防撞護欄、路面摩擦係數標準),逐步提升竹市自行車路網安全等級,預計2026年前完成全線30公里自行車道安全升級。
新竹市政府針對民眾反映頭前溪自行車道因中央經濟部水利署主導之「新竹海水淡化廠管線工程」施工封閉,導致自行車騎士被迫與大型車輛爭道、路面坑洞不平等安全隱患,於今(115年5月12日)緊急啟動處置。市長高虹安親自主持跨局處協調會,要求施工單位立即改善,並強化交通維持措施。此工程屬中央重大水資源建設,非市府主導,但市府強調保障市民安全為首要責任,已派養護工程處現場稽查,要求48小時內完成臨時改道指引設置與路面整平,否則將依《新竹市挖掘道路管理自治條例》連續裁罰。市府同時呼籲民眾透過「竹市1999」平台通報,共同維護安全通行環境。
市府緊急稽查釐清安全隱患根源
養護工程處今晨赴頭前溪自行車道現場勘查,確認施工單位未依規定設置臨時標誌與安全防護,造成兩大核心問題。其一,工程封閉原道後,未規劃專用自行車改道路線,僅以簡單路錐引導騎士轉入車流量高達每小時2,000輛的公道五路,與大型貨車混行風險極高;其二,道路挖掘後未及時填平,路面出現深度逾5公分的坑洞,尤其夜間缺乏警示燈,騎士視線受阻易發生碰撞。養工處處長林明德指出,此類施工違規已累犯三次,去年同一路段因類似問題引發3起自行車事故,但施工單位未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3條「施工區域應設置反光標誌」之規定。市府調閱監視影像顯示,5月10日高峰時段曾有3名騎士因避讓貨車而摔倒,傷者已送醫治療。市府已要求水利署於24小時內提交改善時程表,並要求施工單位增設30公尺臨時安全隔離欄及20組LED警示燈,確保夜間能見度達15公尺以上。
市府依法強制要求改善措施與法律依據
市府此次行動嚴格依《新竹市挖掘道路管理自治條例》第15條執行,該條例明確規定「施工單位應設置完整交通標誌、照明及防護設施」,違者可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養工處已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列明三項硬性要求:第一,48小時內完成路面假修復(使用瀝青冷補料填補坑洞);第二,設置符合交通標誌標準的「自行車改道指引牌」,並於轉彎處加裝反光貼紙;第三,增派兩名專責交通維持人員於早晚尖峰時段(07:00-09:00、17:00-19:00)指揮交通。水利署代表承諾將於12小時內調派工程車進場,但市府強調若逾期未改善,將啟動連續裁罰機制,每逾一日加罰10萬元。此舉亦呼應交通部2023年「公共工程交通安全管理指引」,要求中央單位施工時必須與地方主管機關簽訂安全協議書。市府法制處指出,過去五年中央工程在竹市累計17起安全違規,但僅2起被開罰,此次將樹立嚴格執法先例。
長期監督機制與市民參與安全共治
為避免類似事件重演,市府宣佈建立「中央工程安全雙監督」機制。一方面,將納入《新竹市交通安全管理綱要》第8條,要求所有中央工程在施工前須向市府提交「交通影響評估報告」,並由養工處與警察局共同審查;另一方面,啟動「市民守護隊」計畫,招募100名志工接受交通標誌辨識培訓,透過手機APP即時上傳施工路段安全隱患。市長高虹安表示:「安全無權責之分,中央工程若影響市民安全,市府有權直接介入。」此舉亦呼應2022年行政院「公共設施安全提升行動計畫」,要求地方政府強化對中央工程的監督權。養工處同步公佈即將上線的「頭前溪路況即時查詢平台」,整合施工進度、路面狀況及改道資訊,民眾可透過手機掃描QR Code即時獲取。市府強調,未來將每季召開跨部會檢討會議,並參考日本「自転車道安全指標」(如設置防撞護欄、路面摩擦係數標準),逐步提升竹市自行車路網安全等級,預計2026年前完成全線30公里自行車道安全升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