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校園人車共道違規問題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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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市多處校園周邊的人行道設置了「人車共道」自行車專用道,並於上下學時段標示「請下車牽行」,但實際情況顯示,這項規定很少有人遵守。
台北市多處校園周邊的人行道設置了「人車共道」自行車專用道,並於上下學時段標示「請下車牽行」,但實際情況顯示,這項規定很少有人遵守。國民黨議員詹為元表示,許多騎士仍舊在上下學時段違規騎行,導致騎士與學童共處一地,存在多起險情。詹為元指出,市府應正視該問題並提出具體改善方案。
詹為元提到,他曾接獲家長陳情,位於光復國小光復南路側的通學步道因缺乏人車分流設施,上下學時段常見自行車高速通過,學童多次險遭擦撞。校方與導護人員雖然多次勸導,但問題仍未得到改善。
交工處指出,標誌牌上的「禁止時段騎行」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在禁行時間內違規騎乘自行車,已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不過,詹為元認為,現場警力主要負責疏導汽機車臨停秩序,對於自行車騎士未依規定牽行的行為難以同時查處,使得實際執法面臨困難。
北市其他校園周邊的人行道同樣設有「人車共道」標誌,但詹為元強調這些地區仍然存在交通安全隱憂。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若自行車違規騎乘在未開放的騎樓或人行道上,可處 300 至 1200 元罰款。然而,在設置「人車共道」牌面並限定部分時段下車牽行的情況下,現行法規缺乏明確罰則,導致警察與導護人員只能採取勸導措施,效果有限。
交工處管制設施科長許銓倫表示,「遵行標誌」屬於禁制標誌,具有法律效力。若在禁止時段違規騎乘自行車,已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交工處將持續精進自行車騎乘環境的改善工作,以保障行人安全。








